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1月0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感城“3·23”“3·25”案案一审宣判
11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本报海口12月31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德喜  陈远志)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东方市感城镇“3·23”庄辉能等5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放火案,“3·25”麦何光等6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日前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麦何光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2年有期徒刑,其中5名被告人被适用缓刑。   2009年3月23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一名初中学生被打,导致感城村民对治安状况不满,部分村民打砸烧感城镇政府和边防派出所,进而引发感城镇感城村和宝上村数千群众大规模械斗。这起突发性群体事件造成一死数伤,多辆农用车和卡车损毁,多家店铺被烧毁,当地连续几天停水、停电、停课,群众的生产生活陷入停顿,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案发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高度重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等各个阶段提前介入做了大量工作,做到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认真处理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来信来访,多次深入案发地,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尽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此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麦何光等6名被告人持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其中,麦何光等3人在斗殴过程中致1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他3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庄辉能等5名被告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其中,庄辉能等2名被告人还放火,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放火罪,应数罪并罚。对未成年的被告人及有自首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本案起因特殊,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5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专 页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三亚新闻
   第005版:中国新闻
   第006版:世界新闻
   第007版:娱乐新闻
   第008版:专 页
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沛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西海岸钟楼新年亮灯
《海南日报》发行量再创新高
我省12岁李源高球赛夺冠
纯种澳大利亚和牛落户澄迈
省人大财经委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
东方感城“3·23”“3·25”案案一审宣判
道路交通安全五大问题待解决
海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
省三大职能部门宣传网络平台在南海网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