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1月0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
本报海口12月31日讯 (记者林伟 通讯员甘毅)今天下午,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挂牌成立。根据《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凡具有海口市户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担保贷款,但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市范围内正式经营3个月后才能提出申请,且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能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或反担保人。   据了解,按照创业小额贷款有关政策,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按照合伙人每人6万元计算,但最高贷款总额不超过1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属微利项目的个人贷款,由财政进行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则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位于国贸大道景瑞大厦3楼A座,联系电话66703009、36606556。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专 页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三亚新闻
   第005版:中国新闻
   第006版:世界新闻
   第007版:娱乐新闻
   第008版:专 页
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沛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西海岸钟楼新年亮灯
《海南日报》发行量再创新高
我省12岁李源高球赛夺冠
纯种澳大利亚和牛落户澄迈
省人大财经委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
东方感城“3·23”“3·25”案案一审宣判
道路交通安全五大问题待解决
海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
省三大职能部门宣传网络平台在南海网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