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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1日讯 (记者林伟 通讯员甘毅)今天下午,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挂牌成立。根据《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凡具有海口市户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担保贷款,但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市范围内正式经营3个月后才能提出申请,且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能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或反担保人。
据了解,按照创业小额贷款有关政策,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按照合伙人每人6万元计算,但最高贷款总额不超过1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属微利项目的个人贷款,由财政进行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则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位于国贸大道景瑞大厦3楼A座,联系电话66703009、3660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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