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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钟坚)今年刚过去半个多月,我省已发生4起车辆火灾。春运在即,消防部门提醒人们出行注意提防车辆火灾。
1月1日,位于东方市二环北路一废品回收站的一辆报废汽车发生火灾。1月3日,位于海口市和平南路花仙子停车场一辆面包车起火。1月15日,位于儋州那大镇中兴大道广安堂药店门口处一辆电动车发生火灾。1月16日,海口绕城高速公路老城往海口方向距火山口500米处,一辆货车发生火灾。
省消防总队防火专家分析认为,车辆电器线路故障、违章操作、车辆撞击、车辆机械磨擦等,都可能引发车辆火灾。其中以车辆线路短路起火居多。
省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尽量配备灭火器,并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及时更换药剂和干粉。另外,车辆还应定期保养,请专业人员检查线路和油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同时,一旦遭遇火灾意外,车内人员应保持镇定,迅速离开车厢。使用灭火器时,喷嘴应对着火焰的根部,不能将灭火器喷在火焰表面上,直到确认火焰全部被扑灭,才能将灭火器移开。
今年春运为1月30日至3月10日。春运期间人流量大,消防部门提醒人们在乘坐火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出行时应注意消防安全。在乘坐火车、汽车等运输工具时,应严格按照乘车规定,不携带火灾隐患物品,如指甲油、打火机、油漆、火柴等。在火车、汽车封闭拥挤的条件下,这些日常生活用品很可能会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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