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上海1月20日电 (杨金志、曹小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日宣布,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因涉嫌受贿罪,近日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蔡志强在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80多万元。
蔡志强出生于1964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研究生文化程度,1997年以来历任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代主任、人才开发处处长、副局长,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等职务,案发前任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局级巡视员。2009年12月被立案侦查前,蔡志强是普陀区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