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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月20日电(记者卓上雄 特约记者梁路)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今天通过有关文件,决定对去年底刚落户并投入运营的金鹿航空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给予相关财政优惠政策,以扶持鹿城旅游航空发展。此前,三亚市已对南航海南分公司实施类似政策。
记者了解到,三亚市财政优惠政策内容如下:对于该公司在三亚注册的新引进并执飞进出三亚航线航班且座位在150个以上的大型飞机,在提供注册及结算纳税的相关凭据后,可以享受每架一次性不高于400万元的财政补贴。该公司必须承诺享受财政补贴的飞机执飞进出三亚航线航班的时间不少于5年,如达不到5年的最低年限要求,则每少执飞一年,按80万元/年的标准扣减所取得的财政补贴。
同时,考虑到该公司为在三亚新注册的新企业,对新飞机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执行时间初步定为5年(即至2014年底)。对于注册并在三亚纳税满5年的飞机,从第6年开始,按每架飞机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10%给予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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