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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7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林玥)记者昨天从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出台了有关指导意见,以强化涉农法律监督职能,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实施新时期农村党的建设“强核心工程”的意见》精神,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我省农村党的建设“强核心工程”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以强化涉农法律监督职能,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我省国际旅游岛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悉,《意见》目前已经下发到我省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意见》提出了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五大重点内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打击“村霸”恶意操纵选举行为,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送法入乡”,深入推进农村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密切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共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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