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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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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林改找到解决历史问题好途径
已成功调处解决纠纷林地483万亩
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谭永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海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自2007年10月全省林改试点启动以来,海南林改人大胆创新,艰难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林改路子,一举解决了三大历史难题,共成功调处解决纠纷林地面积达483万亩。   海南林改的三大历史难题是指:“三过”问题、“谁造谁有”难题、林地权属纠纷矛盾。“三过”具体表现为对外发包或流转林地存在“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租期过长”的问题;“谁种谁有”则是198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的造林政策,致使林地占有严重不均;此外,海南的林地权属纠纷矛盾也十分突出。   据省林业局统计,海南“三过”问题林地9514宗、面积128.16万亩,截至目前已解决7354宗、92.81万亩,分别占77.29%和72.4%;“谁占谁有”林地14.75万宗、面积466.87万亩,截至目前已处理12.88万宗、面积362.16万亩,分别占87.3%和71.25%;林权纠纷5249宗、面积32.95万亩,截至目前已调处3965宗、面积28.03万亩,分别占75.5%和85.1%。   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表示,我省解决林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功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3条。   领导敢于直面矛盾,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根本保证。2007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处理林地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决定将解决林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列为头号问题。各市县、各乡镇纷纷成立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案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坚持家庭承包是林改的灵魂,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精髓。我省实行“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确保每个农户拥有均等的财产权。对于“三过”难题,通过“提高承包金或租金、缩短承包期或租期、预期均山”等多种方法处理。对于“谁占谁有”难题,先计算出本村人均林地面积,按每户应分配面积与实际占有面积的面积差,用现金找补,实现均利;占有林地面积大的,待承包期满后,超出人均部分按家庭承包方式重新分配,实现均山。对于林权纠纷难题,实行林改未动、纠纷调处先行。   在林改过程中,各地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每个农户拥有均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多方面听取意见,努力做到发挥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收到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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