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长沙4月13日电 (记者明星、陈文广)丈夫利用妻子在市儿童医院担任领导的便利,长期违法将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向医院提供,谋取不当利益。这一对夫妻分别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及党纪政纪处分。12日晚,郴州市儿童医院医用氧问题责任追究有了结果,从医院、企业到药监部门多方责任人受处理。
记者从郴州市了解到,8名公职人员当中,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等处分,2个单位被责令写出检讨。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和平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作出处理:市儿童医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丈夫陈和平违法长期供氧提供便利,工作严重失职,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李细莲开除党籍的处分,按副科级确定工资。
市儿童医院综合办副主任江志对医院长期使用工业氧问题未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严重失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撤销综合办副主任职务的处分。
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连一民,监管督促不力,工作失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儿童医院院长吴志坚、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剂中心主任阳建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周凯,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陈亚光,对儿童医院长期使用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供应采购的医用氧问题监管督促不到位,工作失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