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14日讯 (记者单憬岗 陈成智 通讯员谭永军)在今天召开的国家林业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充分肯定了我省林改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海南在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上有四大重要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敢于面对矛盾。海南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海南林改启动后,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凸显,成为推进林改的难点。但海南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林改的关键环节来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重要批示,省政府专门召开处理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组织专项调处,各级政府成立了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组织保证。
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包案。海南各地各部门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包案,并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机制,启动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问责制,对不能完成任务和因预防与处置方法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有效推动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坚持家庭承包,有针对性地科学处置。海南坚持“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确保每个农户拥有均等财产权。同时,针对不同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不同措施,对于“三过”难题,通过“提高承包金或租金、缩短承包期或租期、预期均山”等多种方法来处理,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谁占谁有”问题分两步走,“承包期内用现金找补,实现均利;承包期结束后用林地找补,实现均山”。这使少山户短期有利,长远有山,既解决了后顾之忧,又照顾了眼前利益;既满足了现实需求,又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对于林权纠纷难题,各地按“林改未动,纠纷调处先行”原则,林改未启动前,制定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全力解决林地权属纠纷。林改过程中,对林地林木权属纠纷,采取民间、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加以调处。
(下转A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