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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罗霞)在促进我省内外贸发展方面,中央和省里陆续安排了多项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发挥中央和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规范中央和省商务专项资金的项目产生机制,省商务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建立省中央和省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库。
项目库分为外贸和内贸资金项目,其中中央下达部分包括农村物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超对接”试点项目;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含标准化菜市场,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家政培训、 “再生资源”试点项目;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
省下达部分包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据了解,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和适时更新,项目可随时报送,第一批项目需于2010年5月14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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