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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19日讯(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陈飞)今天下午,垦区蓝洋农场职工何丽庄的家人,从省农垦总局领导手里接过2万元救助金时,激动得流下泪水,几次向在场的人鞠躬。何丽庄2006年得了尿毒症,手术后每年还得血透治疗,花光了家里积蓄后,还欠了许多债,给原本就困难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这笔救助金使他们感到雪中送炭似的温暖。
今天与何丽庄一起得到大病医疗补充救助的,还有新中农场70岁退休职工陈新学等3人。
据介绍,省农垦今天启动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活动,每年都将拿出500万元,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进行补充救助,该救助金由省农垦工会负责管理。
根据相关救助办法,凡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农垦系统在职在册职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均适合本办法。办法还规定了适用的重大疾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重要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手术或介入治疗)、脑出血、脑梗塞发生瘫痪等九种重大疾病。
凡是住院治疗费用符合以上条件及相关医疗目录,并经医保结算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进入医疗补偿救助金支付范围。患者按超出部分可获得50%到70%不等的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该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垦区2009年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本办法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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