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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7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晓 黄燕)今天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受害人吴某家中,将3万多元赔偿款交到了吴某家属手上,这桩拖了半年的赔偿官司终于获得了圆满解决。
2008年5月23日下午,受雇于林某经营的海口龙华大陆鸽电动车行的员工温某,骑着车行的电动车上街,途经海口市义龙路十一小学门口时,不慎将年过七旬的吴某撞倒,致使其右股骨头骨折。后吴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随后,吴某以温某系在为林某从事雇佣活动中致其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将林某和温某诉至龙华法院。2009年10月14日,法院判决林某和温某赔偿吴某医疗费等近3万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以后,林某与温某均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于是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法院执行法官多方寻找林某,但林某竟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将其经营的电动车行转让,致使该案一度陷入困境。昨天下午,法院终于取得了林某的联系方式,并将其传唤到法院谈话,但林某百般推诿,拒绝赔偿,态度十分强硬。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林某进行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林某最终打电话让其家属送钱到法院,并当场写下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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