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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重庆5月5日电 (记者李松)记者从重庆市江津区政府获悉,从即日起,江津区城市孕产妇和农村孕产妇一样,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能免费获得由政府提供的孕产妇、新生儿死亡保险及新生儿出生缺陷保险。
从2008年起,江津区卫生局就推出了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对农村孕产妇推出“补助+保险”的惠民政策。为进一步扩大补助保险范围,使城乡育龄妇女都能享有同等的生育保险,江津区政府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凡户籍在江津并在具有助产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城乡孕产妇,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可获得免费的生育保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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