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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1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吕书圣)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省政府今天召开会议,对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动员部署。
我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通过三年努力,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我省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的三年目标是:至2012年全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100%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100%落实组织领导、消防监管、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四项责任”,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夯实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四个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我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不高于0.19,亿元GDP火灾损失率不高于万分之0.6。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部署,我省今年在10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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