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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江永华)连日来,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我省长期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企业展开大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催缴专项行动。
针对我省一些单位和企业未能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导致我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大大低于全国水平的实际,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出发,深入市县和农垦系统进行专题调研,在认真排查、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分解下达各市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年工作任务,并从4月开始,实施全省“扩面增存”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公积金覆盖面。
目前,省本级、各市县分中心、管理所已同时展开行动,对未缴存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确定催缴名单,分批对未缴存单位发出《住房公积金缴存通知书》,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催缴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投诉电话、投诉箱,接受群众举报,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单位(企业)”,依据违法性质、态度和经营状况,进行分类处理。
据统计,截至4月底,中心管理的全省缴存覆盖率达到51.63%,比上年同期增加83352人,同期增长11.91个百分点,催缴专项行动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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