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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6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周平虎)自2010年7月1日起,我省将严格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今天,省公安厅发出通告指出,请持有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农民群众于6月30日前,抓紧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牌办证。
通告明确以下事项:一、自2010年7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公安机关一律依法予以查扣。二、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并处200元罚款,对扣留的车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三、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四、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其牌证,扣留车辆,并处1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对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对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摩托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通知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拍卖、拆除、收缴、强制报废等处理。
为有效解决我省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从去年10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有正当来源的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按“先纳入,后规范”,“先注册,后补税”的原则,集中办牌办证。对有驾驶技能但没有驾驶证的农民,按“直接报考,专场考试”的原则,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办牌难、办牌贵”问题,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截至5月25日,全省共办理摩托车牌证20.54万辆 ,共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16.2万人。应广大农民群众要求,省委政法委决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延长两个月,集中办牌办证的各项优惠政策也将持续到2010年6月30日结束,此后集中办牌办证的优惠政策将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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