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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9日讯 (记者罗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申请财政补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我省商务部门今天提醒广大车主,已经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并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前购买了新车的车主,若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请抓紧到海口、三亚两地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财政补贴申请手续。
自2009年6月1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以来,据统计,截至5月31日,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共审批报废各类汽车800余辆,受理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申报材料80余份;三亚共为46辆报废汽车办理汽车报废手续。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国家要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在本月底截止,目前尚未接到国家有关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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