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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6月9日电 (记者蒋波)自海南省监狱第一批被监管人员减刑假释工作开展以来,三亚市检察院对监狱办理此次减刑假释案件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目前已纠正了3件不当假释案件,有效阻断了不符合条件的假释案件进入后续程序。
在办理此次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监狱原呈报假释被监管人员11人,其中拟报假释被监管人员周某犯有抢劫和盗窃罪,属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监管人员,且犯有数罪;王某犯有盗窃罪,伙同他人连续盗窃汽车4次,是多次作案;罗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属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监管人员。
检察机关综合分析认为,这3人犯罪性质恶劣、主观恶性强、居住环境复杂、假释后难保证其不再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同意呈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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