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6月2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7月1日起
全省社保费缴费基数将上调
本报海口6月21日讯(记者袁锋 通讯员卢作虎 黎晓)部分社保参保人缴纳的社保费将有变动了,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各地社保费缴费基数将进行上调。这项调整影响的主要是以个人身份参保者,以及工资处于低端和高端的参保个人及单位。   据悉,我省各地区社保费缴纳基数,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四项保险(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按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在养老保险这一项,根据海南省养老保险条例及细则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所在市、县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以海口市和省本级为例,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78元,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一般情况调为1246.80元(2078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6234元(2078元的300%)。用人单位的缴费额范围是这两个数字乘以28%的结果。   海口市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54元,用人单位其他四项社保费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532.4元(2554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7662元(2554元的300%)。   以个人身份参保者(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标准则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费:2078元×20%=415.60元。按此标准缴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011年为90%,2012年为95%,2013年为100%。   基本医疗保险费:2554元×5%=127.7元。以上二项合计为543.3元。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财经新闻
   第006版:理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网 事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琼海房地产
   第011版:世界新闻
   第012版:战局
   第013版:战火
   第014版:战鼓
   第015版:战云
   第016版:娱乐新闻
农村学生进城开眼界
沼气点亮海南“绿色”之光
我省评出“海南民间禁毒人士”
雷阵雨稍解暑
不能停留在平均数上看问题
河南平顶山煤矿井下火药库爆炸
战南非
全省社保费缴费基数将上调
我省将组团参加泛珠大会和琼津合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