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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房论道
谨防公共福利屡屡
被特定人群独享
□萧清
近期,象征公共福利房产政策的保障房被特权阶层侵占和过分染指现象屡屡发生,北京公务员侵占限价房事件、深圳公务员骗申保障房事件、大理洱海“填湖”建别墅事件、杭州西湖景区被高档“会所”挤占事件等等。为何公共福利屡屡被特定人群独享?人们对公共资源“私人化”、“富贵化”的质疑声越来越强烈。
值得欣慰的是,此类问题因得到社会关注而引起政府强化监督举措,不良苗头正在逐步被遏制。近日,延安房产管理局严查经适房的土地征收报批、供地审批手续,重点打击在经适房规划范围内建设办公楼、写字楼、商业用房或超标准商品房等违规违法行为。
据《西安晚报》报道,针对不久前延安市宝塔区新修的经适房存在单套面积超出国家有关规定,其中有的经适房单套面积甚至达到270多平方米一事,宝塔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承诺,将严查经适房违规出售和转让行为,对不符合购买条件或私下转让的经适房予以收回,重新分配。宝塔区王良寺二期经适房266套房中有88套出现不同程度裂缝,严重影响到居住户的安全,目前住户已开始迁出。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限价商品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产品,其供应对象不应超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个基本的原则,否则将影响社会的公平原则,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德衡律师集团律师张兴宽认为,政府应该保障公共资源和公共福利为公众共同享有,保障人人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谨防带有公共福利性质的限价房被特定人群独享,避免人为地造成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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