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7月27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纪委中组部负责同志就严管“裸官”《暂行规定》答问
有的人“身在国内心在外”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为规范重点
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谭浩)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日前就《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和扩大,我国一些公民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以下简称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也存在这种情况,他们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这些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绝大多数能够遵守法律和纪律,安心工作,尽职尽责。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人“身在国内心在外”,通过为配偶子女移居的国家谋取利益而获得私利;有的人由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非法敛财时更加肆无忌惮;有的人将大量非法财产逐步转移出境,一遇合适机会便抽身外逃。这些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给党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危害,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上述情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为使这项要求落到实处,中央决定颁布《暂行规定》。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什么是“公职人员”,我们结合《刑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研究,认为可以将公职人员理解为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将适用对象表述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由于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这一要求没有就适用人员的级别范围作出限制,因此,《暂行规定》应当适用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同时,考虑到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掌握更多的公共资源,一旦出现问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更大。因此,《暂行规定》将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规范重点,并在相关条款中作了强调。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010海南优秀教育资源展示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评 论
   第006版:理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琼海房地产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网 事
   第016版:娱乐新闻
两部委发文严禁中小学乱收费
有的人“身在国内心在外”
自动售水机行业急需标准规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个新闻出版产业“摸底”报告出炉
大熊猫吸“烟”而亡
卫生部拟将食盐碘含量的上限减半
世博园里的集体婚礼
山东日照成功研发“BL智控高速地毯织机”
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壮士行
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王玉普当选全总副主席
生活空间
纯乳大米等20多种食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