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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整治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行动收缴了大量无牌无证摩托车,净化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图为保亭交警大队停车场内被收缴的车辆。 本报记者 文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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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0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对有正当来源的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先纳入、后规范”,“先注册、后补税”进行集中登记办牌办证;对农村新增摩托车则实行带牌带税销售,同时,大量无牌无证摩托车将被报废。
据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介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费用高昂、办牌办证点少、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农村摩托车管理普遍存在“三低、三高、三难”问题:办牌办证率低,交通肇事逃逸率高,案件查处难;年检率低,交通违法率高,秩序管理难;保险率低,交通事故率高,事故理赔难。
为解决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的难题,近年来,湖北、湖南、贵州等地也相继做出减少费用、简化程序的积极探索,但从全国范围看,目前还没有一套系统、完整、有效的管理措施,针对这些问题,省委政法委从贴近群众,服务前移角度出发,积极借鉴各地做法,经反复研究,大胆探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下子打开了农村摩托车办牌办证的“死结”。
从2009年10月开始,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整治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我省有正当来源的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由各车管所和市、县交警大队按“先纳入、后规范”,“先注册、后补税”的原则进行集中登记办牌办证;对无驾驶证但具有驾驶技能的农民按“直接报考、专场考试”的原则,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又积极协调省国税部门改革摩托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办法,推动摩托车带税带牌销售,这些做法在全国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实现有效管理农村摩托车。
目前,琼海、文昌、白沙、海口等地农村已开展摩托车带牌带税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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