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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8月13日电 (记者郭景水 实习生石挺恋)记者今天从三亚市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市从今年7月起不再执行干部强制提前离岗制度。
据了解,为了使干部人事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亚市委就近两年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十五条意见。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方面,三亚将最大限度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并且逐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形成提名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方法方式上,三亚市将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并以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为契机,试行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干部制度。
在干部日常的交流方面,三亚市将加大纪检干部在各部门(单位)纪检岗位中、组工干部和政法干部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中的交流力度,加大区镇干部与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
本次三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抢眼”的规定是针对干部提前离岗制度。据了解,从2004年6月开始,三亚市按法定退休年龄下划3年,即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党的机关工作者、公务员(含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离岗。从今年7月1日起,三亚市开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执行干部强制提前离岗制度,探索干部自愿提前离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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