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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5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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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告诫全省旅游参观点
不得利用虚假标价蒙骗欺诈消费者
本报讯(记者程娇 通讯员邓大红 实习生王欣)旅游参观点不得利用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日前,省物价局在琼海召开了旅游价格综合整治阶段工作会议暨规范旅游参观点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座谈会。会上,省物价局向全省旅游参观点、特种旅游项目经营者及行业组织发出了《规范旅游参观点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郑重提醒告诫各旅游参观点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告诫书提醒告诫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不得擅自制定或调整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不得以低于规定的价格优惠或采取赠券、赠送有价服务、回扣等手段招徕旅游者,以及不得违反规定设置园中园收费、价外加价和价外收费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旅游参观点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门票价格执行不到位、违反规定高额回扣或擅自定价的旅游参观点经营者,一经查实,将坚决降低其门票价格。对监管不力,或实行地方保护的价格主管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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