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成都8月20日专电(记者许茹)记者19日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将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同步取消暂住证制度,并给予居住证持有人在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12个方面的市民权益。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种,有效期分别为5年和1年,流动人口可根据拟居住时限长短及就业状况领取不同证件。此外,对持有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成都将给予其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8个方面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对持有居住证的人口,还可享受按照规定参加科技发明成果申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等其他4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