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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1日讯(记者黄晓华 实习生谭晓娇 通讯员吕书圣)为深刻吸取沈阳“8·28”火灾事故教训,我省消防部门从9月10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消防总队昨天上午召开动员会对该项行动进行部署。
根据我省当前的消防安全形势和即将来临的国庆旅游高峰期,消防部门将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锁定为售楼处、在建工程、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休闲场所、商场、市场、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化工企业、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火灾隐患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
省消防总队提出,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火灾隐患采取高压态势,严格采取“七个一律”措施: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新、改、扩建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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