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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江涛
武汉公安局交管局日前通告,将于年底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章。该举措实施半年来,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但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司机交通违章次数仍在逐月上升。(10月7日《华西都市报》)
武汉警方取消有奖举报的理由似乎很直白,但也很蹊跷。一来武汉不是第一家,其他人家也因争议太多,先行取消了;二来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以来,交通违规不降反增,与制度初衷适得其反。再者,半年警方就付出了200万元,言下之意回报率太低,对不住纳税人的银子。然而,透过这些表象,应看到一个深层次问题,如果不先治好执法者的“懒症”,再新再好的制度都会因为种种尴尬无疾而终。
交通违章成为一大顽症,说到底是个国民素质问题,仅靠道德教化远远不够,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势强化法治,强行入轨。发达国家多少年来的经验告诉人们,唯有依靠法治,才能逼其提升素质,敬畏规则。在中国,查处交通违章完全依靠现有执法资源,显然是杯水车薪,警力不足。在此背景之下,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利用社会资源,采取“盯车战术”,无疑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在武汉,有奖制度出台后,一些市民很快成为交通违章职业拍客。半年来,共收到近百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超过百万条,经警方确认,有效并给予奖励的10.7万多条,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这一切都充分证明有奖举报的效果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此举催生“拍客”这一新兴职业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交通违章大有“市场”使然。
交通违章“不降反升”应被看作是一种正常现象,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监督的“甜头”刚刚被调动起来,正处于方兴未艾之时;二是以往警方掌握的违章证据与现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绝对值一比较,自然“逐月上升”,何况当初还有可能违而不“彰”的不作为现象。
新制度实施后,交管部门如果抱着老皇历,还在那里“以不变应万变”,想必会应接不暇,措手不及。至于制度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诸如有交警拍摄违章让亲友领奖等,不足为怪。关键是如何完善制度与机制,趋利避害,它也不能成为因噎废食、取消制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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