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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9日讯 (记者陈超)海口市在今天召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上提出,要在年内达到全市34万多应参保农民中参保登记率70%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90%以上的目标。该市各级财政将给予共计6000多万元的政府补贴。
《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10月28日的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获得通过。根据方案,海口市新农保个人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七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并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多缴多补。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月领取标准为参保人60周岁时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
对于参加新农保的在职农村“两委”干部,由政府统一按照平均月固定补贴995元的20%的标准为其缴费,即按每人每年最高档次1000元一次性缴费,并享受每人每年1388元的资助参保。对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户(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家庭的参保人员,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人员,以及享受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上述人员可以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按规定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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