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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黄宏溪)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因持续强降雨造成倒塌民房恢复重建的进度,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再次下拨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224万元,分配给海口、文昌等16个市县及农垦。
截至目前,我省已安排5400万元用于补助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每户补助标准为1.2万元。省民政厅提出,今年年底前,最迟在2011年春节前全部完成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任务,让受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此外,为提高我省救灾储备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省政府还安排300万元给省民政厅用于紧急采购衣服、棉被等一批救灾储备物资,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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