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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棉 通讯员张德雄)只因对方借钱不还,便伙同他人将其拘禁殴打,最终自食其果沦为阶下囚。近日,琼海法院顺利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符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今年5月24日晚9时许,被告人符某、王某明以追讨债务为由,分别纠集被告人王某某、马某某、王某,驾车来到位于琼海市某农场车队韦某家,强行将韦某带上车并向嘉积方向驶去,在车上符某对韦某进行了殴打。而后5人将韦某带到嘉积镇某宾馆限制人身自由,在该房间内符某、马某某和王某明分别对韦某谩骂、用拳脚殴打韦某,并胁迫韦某写下5万元的借据,随后又要求韦某打电话要家人拿5万元来赎人。被告人符某还叫来翁某(负案在逃)帮其看人,翁某来后也对韦某进行了殴打。次日,5名犯罪嫌疑人再次要求韦某打电话给家人来赎人。直到当天下午1时,韦某才被赶来的公安民警解救,此时韦某已被非法拘禁达14个小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符某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韦某近14个小时,并对其殴打,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分别判处符某、王某二人有期徒刑9个月、7个月,判处马某某等三人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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