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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罗霞)日前出台的《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在海南口岸出入境游艇检验检疫政策方面取得了六大方面的突破,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今天表示,下一步海南检验检疫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并对该局拟定的《海南国境口岸游艇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核和完善,使出入境游艇检疫工作更加规范和更具操作性。
这六大突破分别为检疫查验地点比较便利;对不具备悬挂检疫信号条件的入境游艇,不作强制悬挂要求;对未持有相关证书的入境游艇允许先予验放,事后补证;扩大游艇电讯检疫范围;简化证单填报手续;对游艇携带伴侣动物的管理相对宽松。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对海南检验检疫局拟定的《海南国境口岸游艇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南口岸出入境游艇检验检疫查验暂行操作规程》(草案)进行审核和完善;组织检验检疫人员学习传达《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把《办法》中涉及检验检疫工作方面的内容进行细化并落实到口岸一线,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口岸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海南省游艇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设立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开展好入境游艇检疫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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