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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9次受贿108万元
原长征农场场长寇某获刑10年
本报海口11月26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佳)5年间9次受贿108万元。今天,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海南农垦长征农场场长寇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今年52岁的寇某,44岁开始担任长征农场场长。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张某等人决定合伙购买长征农场橡胶厂剩余的旧设备,遂找到寇某帮忙,寇表示同意。之后,寇某安排长征农场有关人员带张某等人到胶厂进行现场定价。张某等人3万元买来的旧设备卖得13.5万元。事后,张某将5万元送给寇的妻子。   2007年8月,张某得知海胶集团已批复同意长征分公司砍伐该公司部分老龄防风林的消息后,叫寇某批准指标让其砍伐。经寇同意,张某得到砍伐指标,砍伐该公司一队、三队防风林予以出售获利。张某来到寇家,将事先准备好的3万元送给寇某。同年年底的一天,张某得知寇某要到上海学习,又带2万元交给寇的胞弟。   2007年4月,寇某将长征农场的收胶证交给张某。之后,张某等合伙在长征农场做收胶生意。2008年年初一天,张某来到寇家,将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送给寇某。   法院同时查明,2005年至2010年,被告人寇某在先后任长征农场场长、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分公司总经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钗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等7人和2家单位的贿赂,共计108万元。   鉴于被告人尚能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后,其妻又退交110万元,均有酌情从轻的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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