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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刘京)有纠纷找司法,有疑难拨打12348。近年来,白沙黎族自治县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工程,通过法制教育手段调解纠纷,将矛盾调解在基层。
今年春节前,在司法部门上门调解下,白沙县七坊镇2名身负命案,逃亡在外近4年的青年在亲戚的劝说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调解员反复上门对其家属进行法制宣传,详细说明投案自首和捉拿归案的区别,最终促成了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归案。”七坊镇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为了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白沙县从2007年起开始设立司法所驻派出所调解室,对一些情节轻微,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案件等进行调解。为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的基础上,白沙县从去年开始落实调解员补贴经费,规定调解员每调解一宗案件都应给予补助。
“补贴经费落实后,大家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高了。”担任了3年多的人民调解员,白沙县七坊镇高地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叶方奇近日对记者说。
同时,白沙县还专门制定了调解工作奖励方案,每隔两年评选出先进乡镇调解委员会、先进村调解委员会、先进调解小组和先进调解员,分别给予1000元—3000元奖励。
此外,白沙县还在乡镇选择典型的矛盾纠纷个案,举办调解示范会,组织村委会调解员观摩及村民旁听,起到了调解示范和教育村民的双重作用,扩大法制教育的影响力。
在调解组织的介入下,许多民间纠纷得以化解,治安隐患得以消除。根据统计,白沙县2009年各级调解组织一共摸排调处民间纠纷1358件,同比增长了310%,调解成功率超过九成,取得了“三个化解”的良好效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委会,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白沙县先后被评为全省“法律进乡村”活动第一期先进单位,全国“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截至2009年,该县23个村庄分别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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