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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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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设“同班同学”平台以防“空挂学籍”
本报海口12月23日讯 (记者周元 通讯员王素英)我省2011年高考报名将于下月5日—9日进行,记者今日从省考试局了解到,我省2011年高考报考资格的公示将更加严格,本省学校应届考生报名资格的公示办法,除继续在本班张榜公示外,增加了在报名系统设置的“同班同学”平台进行公示,以便防范“空挂学籍”的虚假行为。   据介绍,2011年我省高考报名的报名条件、报名程序、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与去年一样。变化较大的是2011年我省高考报名取消了“三校生”报考“对口招生”的考试类别,考生体检时不再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此外,凡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均用二代身份证采集相片信息,不再进行电子拍照。省考试局表示,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的相片信息便于高效、准确地采集考生的电子相片等有关信息。   省考试局特别强调,我省将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报名资格、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不限报资格的公示力度,严厉防范和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2011年在我省报考的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资格、申请不限报资格均须公示。   其中,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在报名系统界面的“同班同学”平台和所就读学校班级内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内设立举报箱),其余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报名点设立举报箱),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申请不限报的考生、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三校生”,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审查部门、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公示的信息由网站留存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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