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01月15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劳动监察部门出手
131名农民工领到欠薪
本报海口1月14日讯 (记者袁锋)今天是海口市灵山镇美兰山水天楼盘项目被拖欠工资的131名农民工高兴的日子,劳动监察部门在海口市西沙路一家银行内,划支该项目15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他们发放了拖欠的大部分工资。   “感谢政府,工钱拿到了,明天我就准备回老家。”来自湖北孝感的农民工小李接过他被拖欠的4万多元工钱时,开心地笑了。   这批工人主要来自四川、湖北、广西等省区,于2009年5月至2010年8月在该工地做工共被拖欠181.71万元工钱。   因150万元保证金不足以支付181.71万元工钱,对于剩下31.71万元,该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会监督承建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据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去年该总队共为1万多名农民工追回5000多万元欠薪,他还提醒农民工朋友,遇上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而不能采取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我省出台《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将施工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存入施工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双方将保证金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持银行凭证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办理该案的劳动监察员介绍,我省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后,即使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产生纠纷,农民工一般都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在确认工资数额后可直接从保证金中划支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中国新闻
   第006版:世界新闻
   第007版:财经新闻
   第008版:2011海南国际旅游岛首届网络春晚
   第009版:三亚新闻/娱乐新闻
   第010版:体育新闻
   第011版:广 告
   第012版:广 告
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状态
文化硬件改善 文艺盛事频频
用市场激活文化生产力
海南出岛瓜菜价格增3成
131名农民工领到欠薪
500万元建海洋灾害应急系统
约80种花卉争奇斗艳迎新年
符明基同志逝世
春运客运价格一律不得提价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今开考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到儋州慰问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