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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1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吴小妹 陈荣)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部署,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在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通知指出,此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市县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保证一次性生活补贴春节前发放到对象手中,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我省将有46万多名困难群众受惠,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9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18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68万人,共发放生活补贴5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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