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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轰轰烈烈的民间打拐行动,由学者率先开展,在坊间风生水起,并得到人大代表的回应,是饱含温度的爱心之旅、良知接力。我认为,欲将打拐行动释放出更显著的效应,亟须法律利剑更给力。
打蛇须打七寸。对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不法分子,就需要依法施以重刑。值得提及的是,去年3月15日,两高、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只有严刑峻法,才能对不法分子产生有效震慑力,对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从重惩处,才能杀鸡骇猴。
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同样亟须法律严惩。毋庸讳言,遍观现实,法律对买方的惩处不够给力,甚至过于仁慈。如此一来,买方市场就方兴未艾,愈演愈烈。正是因为买方市场的存在,才蛊惑着大量不法分子汲汲于拐卖妇女儿童。
让儿童免予恐惧、免予侵犯、免予危险,免予被拐卖,这是我们必须直面的沉重命题。打拐,亟须法律利剑给力,剑指所向,人贩子才会收敛,买方才会忌惮,政府部门更应有所担当。
(作者:王石川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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