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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3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曾德照 林芊)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公诉一起专门盗窃高档小区的刑事案件,而该案的被告人是一名在校学生。法院一审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李某,1990年8月出生,案发前系海南某技术学院在读学生。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13日晚,李某窜到海口市西海岸某高档小区伺机行窃。次日凌晨1时许,李某先进入一栋别墅盗走一瓶贵州茅台酒,后又窜到另一栋别墅,盗走被害人的一个首饰盒,盒里有依波、法兰克穆勒、卡地亚等六块手表,黄金戒指1枚、白钻戒1枚、黄金项链1条及水晶手链、玉石饰品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6万余元,数额巨大。一审后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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