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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五指山3月2日电 (记者袁锋 通讯员陈贤泽)五指山市一对夫妇,违法怀孕第二胎,拒绝终止妊娠并拒绝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调查,夫妇两人都被工作单位辞退。有关方面今天公开此案,希望意图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者能引以为戒。
据了解,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王某与原在五指山市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合同制工人黄某为夫妻。2010年,黄某伪造了城镇二孩《生育服务证》并怀孕。五指山市人大办于当年5月通知黄某尽早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终止妊娠。但黄某并未配合,而是随即申请了公休。在五指山市人大办多次通知、催促其终止妊娠和回单位上班的情况下,黄某一直不予配合,并长期旷工,在海口滞留。五指山市人大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黄某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指山市人口计生局认为,王某和黄某夫妇违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怀孕第二胎,拒绝终止妊娠,拒绝配合调查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条例》中“属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辞退”的规定,建议省第二人民医院对王某进行辞退处理,并建议冲山镇政府对其预征社会抚养费。省第二人民医院同意该意见,于2011年1月底对王某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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