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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 涛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为1196元,24年来增长约5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DP由7780亿元增至33万亿元,增长42倍。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沈雯在递交给全国两会的提案中称,太低的贫困线让过亿居民人为“被脱贫”,建议现有贫困线应至少提高一倍至2400元以上。(3月3日东方网)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如果按照联合国的“一天收入低于一美元即为贫困人口”的标准,那么,我们的贫困人口应当为1.5亿。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我们还有1亿多人口被“脱贫”。
当然,由于实际购买力的差别,我们未必要完全照搬联合国的贫困标准,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即便人均年纯收入超过了1196元,以现有的人民币购买力来讲,现有的贫困标准还是太低了。
标准太低,1亿多人口被“脱贫”,让我们的贫困人口数目上仅为4300多万,数字本身是非常光鲜,让一些官员很有面子,但事实上遗患无穷。因为,数字上的“脱贫”,并不等于实际上的“脱贫”,贫困人口还在。本应继续加大的扶贫力度却可能在光鲜的数字掩饰下变缓,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权更加得不到保障,社会贫富悬殊就会拉大,社会矛盾冲突就会加剧。因此,贫困线标准本身亟待需要“脱贫”。
贫困线标准的“脱贫”,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一点,就是要与时俱进,与物价水平直接挂钩。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要能以他的收入能否保障他最基本的生存为标准,他是否能吃起饭,是否能接受教育和看得起病,并且,这些标准不能固定不变,而是根据物价水平来确定。如果过去的标准已经不能确保一个人维护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那么,贫困线的标准就应当及时提高。最好是建立贫困线标准与物价水平相联系机制,当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就自动且及时修改贫困线标准。如此,才能让决策者知道国家贫困人口的准确情况,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一句话,贫困人口的“脱贫”首先要依赖于贫困线标准“脱贫”。
3月2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统计局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这说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物价上涨与民生的切身利害关系,意识到了相关标准的“贫困”,让标准与物价挂钩,从源头上让标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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