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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 谭丽琳 黄晓华 陈成智)吴昌元代表在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人大在行使立法权时一定要“松开绳子,设上笼子”,既要给行政、审判人员以支撑,同时也需要有行使权力的规范。
吴昌元认为,报告总结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和基本体会,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重要实践,是对我们政治生活实践的历史性回顾,归纳的这些理论认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吴昌元指出,人大立法要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模式,研究新问题,提出新答案,找到新办法。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有很大区别,市场经济本质是竞争经济,需要有规则。我国法律法规的体制,以往植根于计划经济基础上,今后为适应市场竞争,推动国际国内市场融合,我们的法律体系也要同步进化,既与世界文明对接,也要体现中国特色。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不可偏废。尽管海南是小省,但在省委带领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推进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问题,对扩权强县、农垦体制变革、洋浦管理发展、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些重大问题及时立法。
吴昌元认为,作为立法机关,人大常委会如果恰如其分立法,就能给行政一线、审判一线人员提供政治到道义上的支撑。同时也要有相应的条款规范一线行政、司法审判人员的行为,使他们在一定的规章制度内行使权力,因此他呼吁立法要做到“松开绳子,设上笼子”。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省委部署下制定了一批符合海南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法规,但现实生活还有很多法规需求,有赖于人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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