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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
近些日子,有关一些学校高擎“产业化”大旗,在教育用地上集资建房甚至公开出售的新闻,还真不算少。但是像水唇镇这样在教育用地“长出”33亩高档别墅的,还真不多见———明明与村民约定“不得将上述地块挪作他用”,但是还是打出了“根据土地利用需要进行正常规划调整”的借口;明明应该充分珍惜、感谢村民们支持教育的纯朴感情,但在暗箱操作的利益面前,村民的情感与利益均被忘于脑后。
其实,积极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本身并无错,一方面能够拉动地域经济发展,促进相关行业快速发展,一方面也能满足部分人群购房需求,缓解百姓住房紧张状况。但是具体到水唇镇的个例而言,由于公权力滥用,在将33亩教育用地转性为商业用地的“规划调整”时,并未依照程序要求征集村民意见,造成政府信息的不公开,使村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一直蒙在鼓里,继而引发矛盾。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此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信息。显然,原本应该在水唇中学校园内“长出”教学楼、图书馆或是操场的33亩土地“变出”别墅群一事,在信息公开环节,明显经不起推敲。
魔术,幻像也。将公权力变成摇钱树,用公权力将校园变成别墅的“魔术”,注定了要引来坊间舆论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注定了是绞尽脑汁终成幻,竹篮打水一场空!你看,水唇镇政府不是已经忙着向石马村村民抛出了“给20万元再加20亩补偿地”的“橄榄枝”吗?只希望这些补偿不是又从其他地方变来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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