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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671.9亿元,增长24.6%(与2009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1.1亿元,增长52.1%(增幅居全国第一),完成预算的121.1%(指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下同);转移性收入400.8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316.7亿元、调入资金7.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4.3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671.9亿元,增长24.6 %。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78.5亿元,增长19.0%,完成预算的105.8%;转移性支出93.4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6.5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结余结转75.2亿元(主要是增收比年初预计数多68亿元,大部分超收收入没有安排支出或已安排但来不及支出所致)。
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80.6亿元,增长131.1%,完成预算的165.8%。全省地方基金支出240.7亿元,增长104.0%,完成预算的139.6%。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551.7亿元,增长84.1%。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819.2亿元,增长35.6 %。
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463.7亿元,增长17.2%。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3.2亿元,增长48.5%,完成预算的102.4%;转移性收入370.5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316.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8亿元、调入资金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7.9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0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463.7亿元,增长17.2%。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69.0亿元,增长14.2%,完成预算的104.3%;转移性支出294.7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0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4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3.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5.5亿元和结余结转26.5亿元。
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43.3亿元,增长63.5%,完成预算的163.1%。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支出26.9亿元,增长35.7%,完成预算的125.6%。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136.5亿元,增长52.9%。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95.9亿元,增长16.7%。
(一)财政收支大幅增长,收支结构明显优化
(二)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四大重点民生工程实施
(五)促进教育、科技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七)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
(八)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九)加大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十)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20%和18%(与2010年完成数相比,下同)。
按照以上增幅测算,2011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5.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97.8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723.1亿元,增长11.8%。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03.4亿元,增长27.0%,加上转移性支出19.7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723.1亿元,增长11.8%。
(二)预算支出安排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的落实,积极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卫生、社保、住房保障和环境保护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预算支出安排原则
省本级预算安排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二是保障省直部门基本支出合理需要,确保正常工作运转;三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保障重点民生规划项目建设;五是增加环保投入,推动生态省建设;六是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做大做强地区特色经济。
(四)重点支出安排
2011年省本级一般预算财力292.8亿元。
省本级一般预算经常性收入124.6亿元,增长11.8%。
1.安排28.4亿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
安排10.9亿元,用于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安排10.0亿元,用于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搭建旅游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支持洋浦航运物流中心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安排0.5亿元,用于国际旅游岛购物退免税信息系统建设和宣传工作,确保离境退税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力争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尽早实施;安排0.2亿元,用于外国免签团管理与布控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外国旅客安全便捷出入境;安排0.1亿元,支持科学编制和完善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安排0.1亿元,用于公厕建设奖励,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安排14.2亿元,用于加大国际旅游岛公共投资力度。其中,安排4.0亿元,用于省财基建支出,改善海南发展硬环境;安排10.2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安排4.2亿元,共计14.4亿元),用于支持西环铁路开工建设、跨海大桥预可研工作、公路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全省公路建设和养护、垦区道路建设等。另外,从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安排11.8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和贷款还本付息。
安排2.7亿元,用于扶持国际旅游岛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其中,安排1.0亿元,支持推进开放航权试点,开通琼港直达航班,对航班运营和粤海铁路运营进行补贴;安排0.3亿元,用于对海航、南航等航空运输企业纳税大户进行奖励;安排0.2亿元,用于对海口保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定额补助;安排0.3亿元(另从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0.2亿元,共计0.5亿元),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改革成效显著、清收不良贷款得力的农信社给予奖补;安排0.6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安排0.2亿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安排0.1亿元,用于招商引资奖励。
安排0.6亿元,用于支持国际旅游岛宣传促销和节庆活动。其中,安排旅游、房地产、农产品、游艇、开放航权等宣传促销经费0.4亿元(另从省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0.2亿元,共计0.6亿元),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带动产业发展;安排欢乐节、“三月三”等节庆活动经费0.1亿元,宣传和推介我省主导产业,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安排国际旅游岛旅游产品设计大赛经费0.1亿元,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2.安排22.8亿元,保障重点民生规划项目资金,集中解决重点民生问题
其中,安排7.0亿元,用于学有所教工程;安排2.5亿元,用于劳有所得工程;安排4.5亿元,用于病有所医工程;安排6.4亿元,用于老有所养工程;安排6.2亿元,用于住有所居工程;安排0.3亿元,用于公共文化体育项目;安排5.8亿元,用于其他与民生建设相关的重点项目。
3.安排20.0亿元,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安排17.1亿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含该科目中安排的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下同),加上补助市县2.9亿元,共安排20.0亿元,增长43.6%(指与2010年年初预算数对比,扣除农垦增减变动因素,下同)。其中:安排10.7亿元,用于农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1.5亿元,共安排12.2亿元,增长60.9%。安排2.3亿元,用于林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6亿元,共安排2.9亿元,增长26.1%。安排1.7亿元,用于水利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5亿元,共安排2.2亿元,增长69.2%。
4.安排31.7亿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各层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排17.3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加上补助市县14.4亿元,共安排31.7亿元,增长39.4%。其中:安排8.9亿元,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安排5.8亿元,用于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和扩大免费中职教育。安排6.6亿元,用于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和支持高校建设。
5.安排3.0亿元,加大文体投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安排3.0亿元,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0%。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举办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国际大帆船拉力赛、金椰子杯高尔夫球赛和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旅游活动及赛事;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省图书馆运行、市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维修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行政村及城市文体活动室建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等;安排0.1亿元,用于省博物馆文物展览、文物普查和保护以及历史文化景区建设;安排0.1亿元,用于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和苗族发绣作品征集。另外,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0.2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0.8亿元,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6.安排8.6亿元,保障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8.6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1.1%。其中:安排2.6亿元,用于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安排3.4亿元,用于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政策。
7.安排13.8亿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筑社会安全网络
安排13.8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1亿元,共安排13.9亿元,增长23.0%。其中:
安排0.4亿元,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解决城镇60周岁以上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问题。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2.8亿元,用于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率及受益面。
安排2.1亿元,用于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其中,安排1.1亿元,用于将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00元,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安排0.6亿元,将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00元;安排0.1亿元,用于对1.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安排0.2亿元,用于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孤儿养育补助和归难侨生活补贴;安排0.1亿元,用于市县殡葬改革试点。另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0.3亿元,用于开展五保户供养工作,新建1600个床位,进一步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安排0.5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其中,安排0.3亿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等各项补贴支出;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发展家庭服务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
8.安排2.5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低收入群体住房水平
安排2.5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5亿元,共安排4.0亿元,增长66.7%。
9.安排3.7亿元,加大科技和节能环保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安排1.6亿元,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5.7%。
安排2.1亿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增长89.9%。
10.安排13.6亿元,加强公检法司政权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安排11.8亿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8亿元,共安排13.6亿元,增长34.7%。
11.安排144.1亿元,对市县实施转移支付,促进市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44.1亿元,增长28.6%。其中,省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1.2亿元,增长8.3%;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32.9亿元,增长30.6%。
三、2011年财政预算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二)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
(三)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区域财政经济协调发展
(六)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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