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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用心把握大局需求,全力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
加强专项治理和风险化解,着力保障公共投资安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批捕对建设项目和投资者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案件40件75人,起诉51件92人,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件140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行受理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共提供查询1861次。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改革顺利推进清除障碍,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0件315人。其中贪污案件52件101人,受贿案件87件119人,行贿案件23件25人,渎职侵权案件36件51人,县处级干部23人,厅级干部2人,100万元至1000万元案件19件25人,1000万元以上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17.79万元。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规范公平的市场秩序。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犯罪案件44件88人,起诉27件55人,批捕侵占、诈骗等危害企业权益的犯罪案件74件86人,起诉83件101人。
积极参与旅游环境整治,加强对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受理立案审查涉旅民事、行政诉讼申诉26件,调解平息诉讼纠纷 17件。批捕破坏旅游秩序的“两抢一盗”、伤害等犯罪案件315件358人,起诉305件394人,批捕对游客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案件33件57人,起诉29件48人,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地、非法猎捕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98件185人,起诉104件197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生态资源遭受重大破坏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努力维护人民权益
严肃查处危害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批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案件4件5人,起诉7件7人。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导致重大责任事故、非法拘禁、破坏选举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8人。立案查办惠农补贴发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83人,追缴涉案款1184.97万元,发还给2195名受害群众。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重点纠正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等问题。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影响公正审判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国有、集体和公共资产的监督保护。重点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等。依法惩治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立案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
构建服务民生新平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48起,发放救助金89.4万元。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广大检察干警牢记人民群众冷暖安危,深入91个联系点,协助转移疏散群众3.1万余人次,安置群众1.4万余人,为灾区群众捐献款物共计价值67.2万元。
三、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安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926件8750人,起诉5897件858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逮捕决定14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23人,对266件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促成和解,减少对抗,增进和谐。
重视处理涉检信访,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接待来访2848人次,来信2966件,解决涉法问题4315个。集中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和案件评查工作,办结积案15件,评查770起案件,纠正52件。
以监督促管理,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318份。
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新农村建设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已设立的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覆盖全省156个乡镇和59个农场,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涉农检察工作机制。派驻乡镇检察室采取“定点加巡回”的运行方式,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保障农村稳定发展。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己任。发现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65件115人,发现移送属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27件,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1764人次,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82件,为集体组织挽回损失1919万元。
配合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省委“强核心工程”,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组织、民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立案查办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7件11人,移送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线索11件,化解选举中的矛盾纠纷101件,有效制止44起串联拉票事件,提出取消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建议14件。
五、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狠抓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抓好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招录新进168名检察人员充实基层检察院,面向全国、全省公开选拔7名处级领导干部。
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检。对各级检察院纪律作风等情况明察暗访5次,提出整改建议32条。查处违法违纪6件6人,免职2人,责令调离2人。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视察检察工作765人次,列席各院检察委员会25人次,观摩评议出庭公诉工作141人次。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各级检察院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式。全省有12个检察院、21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10个检察院、129名干警受到市县(区)党委的表彰。
2011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坚持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更加自觉地服务科学发展。
保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强化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
抓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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