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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6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从7日零时起,我省汽油、柴油零售最高限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和400元。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9480元、10049元、10618元和8620元。具体为0号柴油价格从7.09元/升涨至7.43元/升,90号汽油从7.48元/升涨至7.84元/升,93号汽油从8.11元/升涨至8.51元/升,97号汽油从8.61元/升上涨至9.04元/升,每升分别上涨0.34元、0.36元、0.4元和0.43元。
省物价局规定,我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省物价局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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