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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林玥 许樱 记者徐珊珊)文昌市检察院依法启动民事督促起诉程序,近日为该市财政局追回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280多万元。
据了解,2010年,文昌检察机关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海南某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和海南某文昌鸡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向文昌市财政局申请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简称“农综资金”)逾期未还,贷款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和130万元。
了解情况后,文昌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民事督促起诉程序,先后向文昌市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和《民事督促起诉书》,要求其及时催追两家公司的欠款。两公司归还了部分欠款后,海南某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承诺在2011年1月20日前归还200万元,海南某文昌鸡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2010年9月底前还清余款。
今年,文昌市检察院在跟踪两家公司的还款情况时,发现欠款承诺并未兑现,便督促当地财政局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催收欠款力度。
在文昌市财政局积极派员催缴下,海南某文昌鸡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一次性还清了所有欠款82万余元,海南某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也依约定归还了欠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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