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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6日讯 (记者袁锋)“工资发多少,奖励怎么分,我们职工都有发言权了,今后我们工作将更加负责任,更加主动。”海南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吴琼花昨天兴奋地告诉记者。
在昨天的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会上,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何永梅,代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1087名职工,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王禄光代表的50家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结束了该行业职工工资由“老板单方说了算”的时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全省全覆盖,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
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于去年11月成立,经过三轮协商最终形成了由1087名职工、50位所长签字认可的《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
据合同约定,实行年薪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该合同期限内每年向职工方支付年薪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其中向项目经理支付年薪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薪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在每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向职工方支付上月薪资,因会计师师事务所方以外的特殊情况可顺延发放,但时间不得超15天。
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励工资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职工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其中项目经理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500元。提成奖励工资部分,职工方的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内的,奖励比例不低于10%,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20万元,奖励比例提高1%,但最高不得超15%。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出席了签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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