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05月0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和最高法院分别公布2011年刑事赔偿标准及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标准
每日赔偿142.33元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5月4日下发通知,根据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142.33元,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142.33元。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4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1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42.33元。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 经 济
   第005版:本省新闻 社 会
   第006版:评 论 观 点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社 会
   第011版:财经新闻 综 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 综 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 百 态
   第014版:网 事 热 点
   第015版:房地产周刊 楼 市
   第016版:娱乐新闻 综 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
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每日赔偿142.33元
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
史来贺
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
胡锦涛温家宝作出重要指示
赵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