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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07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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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友热议山东企业“抢注”行为
“国际旅游岛”商标海南争不争?
  “国际旅游岛”对于不少人来说,已经成了海南的代名词。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国际旅游岛”商标已被山东一公司抢先注册,并且国家商标局已正式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此事被南海网友曝光后,引发多家省内外媒体的关注,也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连日来,海南日报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网民热议———   争不争“国际旅游岛”商标?   “国际旅游岛”被抢注,南海网友就此展开了大讨论,到底由谁对这起抢注事件负主要责任,海南是否该力争夺回商标。   南海网友“紫色牵牛花”将矛头直指有关职能部门。她发帖称,海南培育一个品牌不容易,“天涯海角”、“海棠湾”、“兰贵人”……每一个知名品牌背后凝结的,是无数海南人的汗水与热血。三亚和澄迈夺回“天涯海角”和“兰贵人”商标权的十年辛酸泪,那些坐在办公室的官员可能体会?现在又轮到“国际旅游岛”了。   南海网友“四季花园”说,其实就一个公司取名“国际旅游岛”,对生意也不见得有啥好处,就是以后海南相关企业想用国际旅游岛商标就得花钱买了,但这也唤醒人们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   南海网友“唐德刚粉”说,法律允许人家注册,只要人家依法按程序注册成功,就不存在什么恶意不恶意。海南同类企业想用就花钱呗。新浪微博买个域名据说不也花了N多银子?规则制定了就按规则玩,怪不了谁的。另外,好像有很多声音骂政府部门,我有些奇怪,注册商标那是企业的事啊,政府能下文件逼海南的企业注册吗?企业不争气,不能完全怪政府吧。这事似乎不必义愤填膺,商业社会就是这样,规则摆在那就看谁会用,怪不了人家山东企业。   工商态度———   力争夺回“国际旅游岛”商标   海南日报记者今天致电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工商局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函,力争要回“国际旅游岛”的商标注册权。   据该负责人介绍,申请商标不需要通过地方工商局,这就造成地方工商部门一时间很难对所有商标起到监管作用,很多“抢注”行为都是在商标已注册成功后才发现的。   “国际旅游岛”商标被外省企业注册成功后,海南省还有希望要回来吗?该负责人表示,对已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关企业或个人可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争议,理由充足的话,该注册成功的商标或可撤销。   记者在登录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得知,海南国语广告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7月2日,就通过海南第一商标事务所申请了“国际旅游岛”国际分类号16类商标,商标范围为“期刊、杂志(期刊)”等,注册公告日期为2010年2月7日,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6日。   但记者也看到,“国际旅游岛”国际分类号33类商标确实已被一家名为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册了,申请人地址显示为山东省泰安市。申请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1年4月7日,专用权期限为201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国际分类号33类商标范围为“旅游陪伴、安排游艇旅行、观光旅游、安排游览、旅游安排、旅行座位预订、旅行预订、旅行社(不包括预定旅馆)、导游”等详细分类行业。   据了解,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曾表示,当初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的初衷,也是考虑到保护品牌意识,避免被国外一些公司抢先一步注册。下一步将考虑如何运作好这个品牌,已有一些旅行社开始和他们洽谈一些旅游业务,他愿意优先考虑和海南一些旅行社合作,“如果有海南的公司想买断这个商标,我们也会考虑转让的。”   记者今天下午致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该局接听电话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商标局只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和核准注册公告,地方工商部门如不及时关注,也可能关注不到这方面的信息。对海南是否能通过正规程序取回“国际旅游岛”商标注册权,她表示不好表态。   律师观点———   “国际旅游岛”特指海南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中有以下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国际旅游岛”是跟国家的战略相关的,是具有地域方位性质的词语,大家都知道“国际旅游岛”特指海南,具有特指的含义。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儒静认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工商总局商标局应有所重视,在遇到“国际旅游岛”这类的商标注册申请时,应与海南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拓宽商标注册公告平台,以便公众及时关注。   对于海南争回“国际旅游岛”商标注册权,两位律师均表示支持。裴儒静说,根据商标注册流程,目前出现注册商标争议,将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裁定。如一方不服裁定、裁决,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法律程序寻求结果。   (本报海口5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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