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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0日讯 (记者李冰 特约记者陈世清)今天凌晨1时许,海口警方在海甸岛抓获一名醉驾司机姜某,此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51.5mg/100ml,为醉驾标准的3倍。姜某也成为了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海口第一个被查获的司机。
据了解,姜某系江苏省涟水县人,今年35岁,在海口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任部门经理一职。19日晚19时许,因好友王某过生日,姜某偕女友杨某来到海口市海甸岛寰岛泰得大酒店赴宴,席间姜某喝了1瓶啤酒和5小杯白酒。
晚21时许,姜某驾车送女友回家,随后与女友的妹妹杨某某一起开车去某KTV为朋友王某送去生日蛋糕。在包厢里,他饮下了2杯红酒,并一直待到凌晨1时许,才与杨某某一起离开。
姜某开车来到海甸岛雪屋烧烤园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因涉嫌酒后驾驶,满身酒气的姜某被传唤至海口市交警支队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其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51.5mg,属醉酒驾车。
随后,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对其进行了抽血测试,结果与之前一致,证实姜某确为醉酒驾车。而且姜某的驾驶证早已过期,属无证驾驶,因此除了刑事处罚外,他还将接受行政处罚。
目前姜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已传唤当时与他一起喝酒的多名证人,下一步将继续搜集证据,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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